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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喀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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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2020-05-01 12: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严纠“四风”新表现,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己修身、清廉勤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充分利用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八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守好纪律红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部门责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校园大局和谐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开学复课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自觉反对“四风”,筑牢思想防线,守好纪律红线,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加强监督力度,层层传导责任。“五一”“端午”期间,校纪委督导组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师生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依规依纪核查处置。  

五、工作要求。假期结束后,各基层纪检委员请于2020628日前,将本单位部门紧盯“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纠治“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告(不超过800字)报送校纪委办公室(406室)。  

联 系 人:宁  

联系电话:0998-2899028          

 

附件:喀什大学2020年“五一、端午”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中共喀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驻喀什大学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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