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二届喀什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11月15日,二届喀什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喀什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人事)部及被巡察学院党组织负责同志,党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及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集中反馈会暨第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宣读了二届喀什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校内巡察是学校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要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紧盯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增强政治巡察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风险、完善制度,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监督重点,提高巡察质量,坚持把师生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巡察成果的根本标准。巡察组成员要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巡察纪律,要注重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坚持同提共答,为将学校奋力建设成为全国知名、新疆一流、在中亚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提供保障。